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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2257.52元,同比增长4.7%。
一季度,我市城市居民用于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方面的支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人均支出额达到126.73元,同比增长31.8%,其中耐用消费品人均支出49.43元,同比增长26.9%。同时,其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增幅紧随其后。据了解,一季度,我市城市居民用于其它商品和服务类的支出人均为97.92元,同比增长29.5%,其中,购买化妆品的支出同比增长36.3%,美容美发洗澡费的支出同比增长23.3%。
我市城市居民一季度人均居住类支出184.3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7%,其中住房装璜支出同比增长5.3倍。
随着省会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市民出行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家用汽车日益成为居民家庭消费的热点。一季度,我市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6.7辆,同比增长33.4%。
同期,我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193.9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据了解,一季度,我市居民文化娱乐用品人均支出117.49元,同比增长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