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本报关于河北移动被诉的报道
本报讯(记者杨娟)昨日,本报刊发了石市两律师同时起诉中国移动河北分公司一文。对此,河北省消协表示,手机是私人物品,坚决反对电信运营商、SP商(电信增值业务提供商)将手机作为公共的广告发布平台,如手机用户不订制,不得向其随意发送商业广告短信。
■省消协
建议短信问题写进法规
“手机是私人物品,我们坚决反对将私人手机当做公共广告平台。只要用户不订制,不得随意向其发送广告短信。”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说,现在垃圾短信泛滥,其涉及电信运营商、SP商等多个主体。电信运营商在保证用户通信畅通的同时,不应侵害其合法权益,同时要严格控制SP商,发现违规者应予以取缔。
针对两位律师就垃圾短信问题提起诉讼一事,孙常军认为这是律师在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应给予关注。但从这件事上也反映出,移动通信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不少问题。垃圾短信泛滥使得手机用户的生活安宁权无法得到保障。而目前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也使垃圾短信钻了空子。
“但仅凭个案,即使胜诉了,对改变现状也是杯水车薪。”孙常军认为,政府部门应从立法、严格监管等方面采取措施。河北省消协一直对手机短信问题进行调研,将建议相关条款写入未来的《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正案中。
■专家
运营商有能力限制垃圾短信
尽管用户投诉后,手机可能会获得“清净”,但电信运营商难道不能事先采取措施,控制垃圾短信的发送吗?石市两律师起诉中国移动河北分公司一案中,代理律师之一崔育民认为,垃圾短信泛滥,主要因为这其中存在巨大利益。SP商通过收取信息发布费用赚取利润,电信运营商则通过收取信息费赚取利润,二者都没有治理垃圾短信的积极性,受到侵害的只有广大手机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