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管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占道管理的通知》
为确保省会“三年大变样”,并以优美环境迎接奥运会的召开,25日,石家庄市城管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占道管理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彻底消灭城区各类违章占道现象。
根据《石家庄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城管部门将重点对以下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和清理:
机动车清洗、维修及装饰、装潢,加工铝合金、塑钢门窗及切割、焊接等户外作业;擅自进行门店装修,堆放各种材料、杂物;擅自设置各种招牌、灯箱等设施;擅自施划停车泊位,停放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擅自摆摊设点或者进行户外宣传活动;沿街商店店外摆放物品;饭店及各种小吃店(铺)在店外摆放桌椅及其他经营工具,进行店外经营;物流公司侵占道路堆放物资,配送货物;露天烧烤;侵占盲道。
《通知》规定,经规划批准设立的路灯照明、通信、电力、果皮箱、公交站亭、站牌、路名牌、邮筒等占道设施必须按照指定地点设置;书报亭、自行车修理摊、早餐车等群众必需的摊点在规定时间、地点、范围经营。
同时,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总体控制规划》严格审批各类临时占道活动;区城管局审批的临时占道活动,应报请市城管局核准后执行,并依法查处违法占道行为。
《通知》要求,4月30日前,各区城管局要对违规占道活动的有关单位、住户及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停止违规占道活动,自行撤除或者迁移到指定地点;对不按要求清除或迁移的,将由区城市管理局依法予以取缔或强制清除;市容考评办将加强巡视检查,每周组织不少于两次的明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月考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