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特别费”案第三度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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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秀莲“特别费”案第三度开庭

  [2008-04-14 13:13:56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4日电 台北消息:台北地方法院14日上午第三度开庭审理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吕秀莲“特别费”案,吕秀莲出庭应讯。

    吕秀莲与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原陈水扁幕僚长陈唐山等11人由于涉及“特别费”案,于去年9月遭台湾检方起诉。根据检方起诉材料,从2000年12月起,吕秀莲由其办公室
和随员等连续收集他人消费的发票用以报销“特别费”,到2007年5月为止,总计“诈得”“特别费”563万元新台币。

    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要凭单据报销,另外一半不需凭单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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