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14日电(记者郭莹玉)环境保护部14日在此间授予广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牌匾。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向广州市颁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牌匾。2007年2月13日,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广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广州市因此成为目前国内经济总量最大、建成区面积最大、工业企业最多、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记者从广州市环保局了解到,2007年度广州市环境质量总体继续改善。其中水源方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比2006年上升8.13个百分点,达到75.99%。珠江广州河段全河段主要水质污染指标明显改善,水质属4类,丰水期水质符3类。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均优于国家年平均浓度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连续3年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91.23%,比2004年、2005年分别增加8.17和0.27个百分点,与2006年基本持平。
2007年广州声环境质量也继续保持良好水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与上年相比均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