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4月16日电(记者王传真)深圳市公安局15日宣布,《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已经深圳市政府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正式发布施行。这个《办法》不仅规范了保安企业和保安员的行为,更对保安员应该享有的权益作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规定,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雇主的非法指令,雇主不得因此解雇保安员;向公众开放的娱乐场所、大型网吧、桑拿按摩、洗浴场所,应当从保安服务企业聘请保安员为其提供保安服务,不得私自招聘保安员;保安员不得搜身扣证,侵犯或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
《办法》明确规定,保安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取得市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保安服务。深圳市今年将启用新版“深圳市保安员证”,将保安员原来所持有的“保安员资格证”和“保安员上岗证”两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