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孙贤理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
当日,《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在京发布,并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在北京市正式实施。这是在1995年北京市人大通过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范围,以便达到无烟奥运、全面实现北京公共场所“完全无烟”的目标。对违反这一行政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分别处以1000元至5000元和10元的罚款。新华社记者汪亚雄摄

4月24日,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孙贤理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社记者汪亚雄摄